股票上市的审批程序(股票IPO流程)

生活百科 2023-04-29 18:16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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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可能不太了解主板、科技创新板、创业板、北交所的IPO审核工作流程。本文将详细的IPO审核流程分享给有需要的大家。

  主板

  证监会IPO审核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行会、集卷、核准、发行等环节。不同的办公室负责彼此的合作和相互制约。每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都是通过会议集体讨论提出,避免个人决策。

  一、基本审计流程

  两个。初步申请审查主要环节简介

   (1)接受和事先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证监会令第138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等规则要求,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将按照程序提前披露申请文件。

   (2)反馈会议

  相关监管办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后,会从非财务和财务的角度撰写审核报告,并提交反馈意见进行讨论。反馈意见将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发行人需要披露的问题以及需要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和说明的问题。

  将根据申请文件被接受的顺序安排反馈。反馈会由办公厅组织,参会人员包括相关监管办审计人员、办公室负责人等。反馈后会形成书面意见,待内部程序完成后反馈给申办者。反馈意见发出前,未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应按要求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回复。综合办公室接收反馈材料进行登记,然后转相关监管办。审核人员应按要求审核申请文件和回复材料。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计人员沟通,必要时可与部厅负责人沟通。

  审计中发现应当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发行监管部报告,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后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议讨论。

   (3)披露前更新

  如发行人按要求对反馈意见无异议,财务信息未过期,需要征求意见的政府相关部门无异议,将安排提前披露和更新。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提交发行审核会议材料和预披露材料进行更新,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披露更新,按照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议。

   (4)初步听证

  审计师将报告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初审会议由办公厅组织,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室负责人、审核人员、发审委委员(分组)参加。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对初审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内部程序履行完毕后,将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委。

  发行会议决定提交发行会议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将在发行会议结束后出具初步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便为发行会议做好准备。经初步讨论,如认为发行人仍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且尚未提交发审委审核,将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发审委委员不分固定组别,项目审核组采用电脑抽签方式随机抽取,依次参加初审会议和发审委会议。如有需要各组个别成员回避的事项,按程序安排其他成员代替。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开展审计工作。发审委将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发审委会议对首发申请的审核适用普通程序。独立选举委员会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工作底稿要在会前写好,整个会议要有记录。

  发行会议召开前5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和发审委委员名单。初次审计会上,审计人员向委员汇报了审计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委员发表了审计意见。发行人代表2人,保荐代表人代表2人到会陈述意见并接受询问,听证时间不超过40分钟。听证会结束后,议员们将进行投票。发审委认为发行人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将在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通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的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要求进行回复。办公厅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将转送相关监管办。审核员按要求审核回复材料,执行内部程序。

   (6)密封体积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委审核后,需要盖章,即原申请文件要重新归类,存档备查。密封应在根据要求对IEC意见做出回应后进行。如果没有来自IEC的意见需要回答,该卷将在通过IEC的审查后关闭。

   [(七)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在发行人申请获得发审委核准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可能影响发行上市并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会后,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要求向办公厅报送会后材料。综合办收到相关材料后,会转相关监管办。审核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需重新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工作程序。如果申请文件没有封存,可以进行后处理和封存。

   (八)核准发行。

  发行获准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当及时提交发行承销方案。

  内部手续盖章后,审批文件才会下发。发行人收到发行核准书后,如无重大会后事项或会后事项程序已履行完毕,可按有关规定开始刊登招股说明书。

  审核程序完成后,发行监管部应根据审核情况制定持续监管意见,并书面告知日常监管部。

  三个。与发行审核程序相关的其他事项。

  在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也会根据特殊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询问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同意发行股票。

  为深入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发行审核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一般按照西部企业优先、沪深交易所上市企业审核进度均衡的原则进行。,根据上述原则,结合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对

  科创板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申请、受理、查询、回复等事项通过证券交易所审核系统办理。发行人通过保荐机构以电子形式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交易所在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发行人应于受理当日在本网站及其他指定渠道提前披露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本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保荐人将上传工作底稿和经认证的招股说明书,供监管部门参考。

  审计

  交易所审核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当及时逐项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审核可以分多轮进行。

  首轮询价发行前,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审计人员或干预审计工作。首轮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如确需面对面沟通,可通过发行上市审核系统预约。

  不需要进一步问询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

  本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时间合计不超过三个月。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中止审核、向主管部门请示、落实上市委员会意见、中止审议、会后处理事项、开展现场检查、要求专项核查、要求发行人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不会被计算。

   (3)上级市委会议

  上海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本所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行人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与会委员对审计机构提出的初审意见提出了审议意见。上市委员会可以要求发行人代表及其保荐人进行现场问询。上市委员会对是否同意发行上市提出审议意见。

  发行人在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重大事项,且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上市委员会经合议后,可以暂缓审议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中止审议不得超过2个月。

   (4)报送中国证监会。

  根据上海市委的审议意见,本所将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出具审核意见。本所审核通过的,将审核意见、相关审核材料和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于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的事项,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查询。

  如果本次审核未通过,将决定终止发行上市审核。

   (5)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六)发行上市

  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在登记决定有效期内按规定发行股票,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创业板

  一、基本审计流程图

  两个。IPO审核流程

   (1)已接受

  深交所收到发行人的注册申请文件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文件不符合深交所要求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10个工作日内

  上海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深交所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上市申请文件。与会委员对审计机关提出的初审意见提出了审议意见。上市委员会可以要求发行人代表及其保荐人进行现场问询。上市委员会通过合议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形成审议意见。

  发行人在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重大事项,且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上市委员会经合议后,可以暂缓审议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中止审议不得超过2个月。

   (4)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所根据上海市发审委的审议意见,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出具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交易所将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审核意见、相关审核材料和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并履行注册登记程序。对于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的事项,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深交所进一步问询。

  深交所未通过审核的,应当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

   (5)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六)发行上市

  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在登记决定有效期内按规定发行股票,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北方交易所

  一、基本审计流程图

  两个。IPO审核流程

   (1)已接受

  北交所实行电子化审核,申请、受理、查询、回复等事项通过交易所审核系统办理。发行人通过保荐机构以电子形式向本所提交申请文件。事务所将在收到申请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受理当日将在交易所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等预披露文件。

  北交所受理后才进行正式审查。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保荐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在12个月内两次被否决的,在收到交易所第二次否决通知三个月后,方可提交新的申请文件。

   (2)审计机关的审计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审核机构通过审核系统发出首轮询价。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逐项回复审核询问。审核可以分多轮进行。

  首轮询价发行前,发行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审计人员或干扰审计工作(静默期)。首轮询价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可以与交易所的审核机构进行沟通;如果真的需要面对面交流,就要预约。

  这时,一些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公司就会被“劝退”;有的公司会主动“[S2/]撤材料”;有的公司可能会选择“带病见面”,被拒的概率会高一些。

  发行人/中介机构需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询价,延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北交所审计机构认为无需进一步查询的,应当出具审计报告,提交上市委员会审核

  北交所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但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以及暂停审核、询问主管机关、落实上市委员会意见、暂停审议、处理会后事项、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监管、要求专项核查、要求发行人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等。不计入上述期间。

   (4)报送中国证监会。

  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审核意见、相关审核材料以及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对于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的事项,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查询。

   (5)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通过要求北交所进一步查询、要求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核查相关事项、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要求发行人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不会被计算在内。

  发行人因重大事件未对不符合发行条件者进行登记/注销。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注册的,发行人可以在决定作出6个月后申请公开发行上市。

   (六)发行上市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人应按规定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决定自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发行人应当在登记决定的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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