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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损害有哪些?

梅毒 2017-07-31 13:38梅毒症状www.xingbingw.cn

对孕妇、胎儿和新生儿的损害有哪些?

当患梅毒的母亲怀孕后,一般在妊娠5~7月容易或,胎儿往往发育不全,全身糜烂,生后1~2天则可死亡。足月产出的先天性新生儿梅毒患儿,可见到全身皮肤苍白、松弛、面如老人貌,体重轻。最早出现的是、流涕,影响吃奶和,出现。哭声低弱、嘶哑、鼻梁塌陷、口周呈现放射状,口角糜烂,以上面貌对诊断很有意义。患儿往往出现,,手掌、足底、臀部、肛周,尤其是皮肤与黏膜交界处可见皮疹、糜烂、脱皮、湿疹、裂伤、出血,黄疸和肝脾肿大。可有早期肾病综合征的表现,那是肾脏受害的结果,不经治疗会很快死亡。

为了预防先天性梅毒,对未经治疗或未治愈的梅毒妇女不能结婚,不可怀孕。如已怀孕最好是终止妊娠,行人工流产;如仍坚持怀孕,则孕后越早治疗,效果越好。在怀孕3~4个月及7个月时各用青霉素治疗。新生儿先天性梅毒的诊断一经确定应立即治疗。因梅毒螺旋体对青霉素很敏感,用青霉素治疗是惟一的选择,而且青霉素药物毒性低,价廉。但要用足量及疗程,那样才是治疗成功的关键,规范治疗是可以治愈的。

为了宝宝的健康,女性朋友在孕前就要注意预防各种疾病,那么女性该如何预防梅毒感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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