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保证人抗辩权行使的效力)

生活百科 2023-04-29 09:06生活百科www.xingbing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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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单方性和无偿性决定了保证人只能对债权人享有消极抗辩权,即抗辩权。狭义的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即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债务人有权拒绝其请求。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

(1)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2)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的类似抗辩权。这主要包括合同解除权、抵销权等。

(3)保证人具有一般债务人应有的抗辩权该权利是合同的应有效力,如保证期间未届满的抗辩、保证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的抗辩、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等。

(4)担保人的专属抗辩权

1、抗辩权第一。

2.敦促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先请求债务人履行,否则保证人可以拒绝履行所担保的债务。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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