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的症状与诊断危害
三期发生时间一般在发病后2年,但也有更长时间达3~5年者,主要引起心脏、神经、胃、眼、耳等损害。梅毒还可通过胎盘传给下一代,引起新生儿。
三期梅毒的特征如下:①发生时间晚(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②症状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粘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它疾病混淆,诊断困难;③体内及皮损中梅毒螺旋体少,传染力弱,但破坏组织力强,常造成组织缺损,器官破坏,可致残废,甚至危及生命;④抗梅治疗虽有疗效,但对已破坏的组织器官则法修复。⑤梅毒血清反应不稳定,阴性率可达30%以上,脑脊液常有改变。
三期梅毒的诊断依据:①有不洁性交,早期梅毒史;②典型症状如性梅毒、、主动脉炎、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脊髓痨、麻痹性痴呆;③实验室检查:梅毒血清试验,非螺旋抗原血清试验约66%阳性;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白细胞和蛋白量增加,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阳性
潜伏梅毒:潜伏梅毒是指已被确诊为梅毒患者,在某一时期,皮肤、粘膜以及任何器官系统和脑脊液检查均无异常发现,物理检查,胸部X线均缺乏梅毒临床表现,脑脊液检查正常,而仅梅毒血清反应阳性者,或有明确的史,从未发生任何临床表现者。称潜伏梅毒。潜伏梅毒的诊断还要根据曾患一期,二期梅毒的病史,与梅毒的接触史及过先天性梅毒的婴儿史而定。以前的梅毒血清试验阴性结果和疾病史或接触史有助于确定潜伏梅毒的持续时间。感染时间2年以内为早期潜伏梅毒,2年以上为晚期潜伏梅毒,另一类则为病期不明确的潜伏梅毒。潜伏梅毒不出现症状是因为机体自身免疫力强,或因治疗而使螺旋体暂时被抑制,在潜伏梅毒期间,梅毒螺旋体仍间歇地出现在血液中,潜伏梅毒的孕妇可感染子宫内的胎儿。亦可因献血感染给受血者。
妊娠梅毒:梅毒与妊娠可相互影响。妊娠梅毒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由于妊娠梅毒的胎盘血管梗阻,影响胎儿营养,易发生流产,早产或死产,虽可足月分娩,但约有 64。5%胎儿已感染梅毒,发生先天梅毒,其中有15%~20%为早发性先天梅毒。梅毒对妊娠的影响亦大,妇女梅毒患者虽可受孕,但妊娠率却明显减低。活动期梅毒的不孕率为23%~40%,较正常者高1-5倍。妊娠梅毒对孕妇健康影响甚大,可发生消瘦、乏力、营养消耗,对疾病抵抗力下降。如为早期梅毒,影响健康更为严重,除发生上述症状外,并可出现发热、盗汗、贫血、骨关节易被累,可出现骨质脱钙,关节痛,由于胎盘内血管梗塞,易发生胎盘早期剥离而发生流产、早产、死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