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能过性生活吗? 梅毒患者生活注意事项
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俗称“杨梅大疮”。
梅毒患者分三期。一期患者初起症状不明显,对性功能无明显影响,但一经确诊为早期梅毒,对患者打击大,精神上压抑,性欲减退,性高潮受到影响;二、出现较为严重的全身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性功能,若配偶不配合,提出离婚,更使患者无心房事。此时即使过性生活,阴茎在阴道内抽动,双方皮肤或粘膜可破损,接吻也可使口唇皮肤粘膜破损起疮。梅毒患者必须经足量青霉素治疗,症状消失,血清反应持续阴性1年后,方能恢复性生活或结婚,否则可能将疾病传给另一方或胎儿。
一般在正规治疗后需定期复查血清反应2年,最初3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共3次,两年再复查1次,如血清反应原来为阳性,以后始终为阴性,亦无再复发,为治愈。如血清反应又转为阳性,证实为复发,应重复治疗,停止性生活。刚恢复性生活的第一年梅毒患者,性交时宜用避孕套,因为此时有复发的可能,避免感染,同时防止受孕。若为三期内脏梅毒,恢复性生活次数不宜过多,时间不宜长,勿过累、过力、过猛,以防损伤内脏血管。若需怀孕,需在2年血清随访期结束之后为宜。
梅毒患者生活注意事项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梅毒患者,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