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配(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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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和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归属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三种情况处理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同意让中标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最值钱的财产,增值幅度最大。当夫妻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婚姻时,如何分割财产就成了一个大问题。太多家庭对对方的财产分割方案不满,无法签订离婚协议,导致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夫妻离婚,怎样才是最合理的财产分配呢?让我们用边肖的法律知识来谈谈吧。
一、如果夫妻离婚,最合理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由于财产类型的多样化,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有多种方式。具体来说,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分割方法
1.一般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无论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自然按共同财产分割。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应视为子女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父母婚后所作的贡献,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一方不认可另一方的出资,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了出资协议的,法院会依法认定房屋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子如何分配?
是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未取得所住房屋的所有权。婚姻期间,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夫妻双方作为购房人,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取得产权证的,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处理。已付清全部房款,房屋权属法律关系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情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别处理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一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的,无论是以夫妻名义还是以夫妻共同名义购买;二、婚前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第三,以婚前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婚前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性质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出租的房子怎么处理最合理?
租赁权来源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的约定,涉及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不能处分,但租赁权可以处分。夫妻离婚时,租住的公房如何处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号部分规定。主要内容有一方租住夫妻双方都能租住的公房的,承租人可以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房,面积大到可以分房使用的,可以由双方分别租住;如果其他房屋可以单独出租或以更低的价格出租,也可以批准
众所周知,房产在家庭财产中占很大比重。所以夫妻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在房产分割上产生纠纷,大家都想分割更多的房产部分。事实上,对于财产如何分配,国家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遇到问题的时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尽可能公平的分配财产,让大家最大限度的互相满意,然后你才能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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