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视时间怎么规定,法律规定孩子的探视时间是多久一次
孩子的问题是夫妻离婚后的重要事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那么孩子的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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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权利是什么?
四川尚好律师事务所蔡晶律师解答
103010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的父母可以协商探视时间。协商不成,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终审判决,终审判决的时间即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一般在孩子成年后,孩子可以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孩子有选择是否见父母的权利。
根据司法实践,探视方式一般可分为走访探视和逗留探视。,探视的方式还是通过双方相互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蔡京律师补充道
离婚时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是否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视权;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拜访具有交流和人情味的意义。离婚后,不与子女同住的父母,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探望子女。孩子也有和不同父母交流的欲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儿童可以与来访的父亲或母亲进行沟通和交流,使儿童得到平时缺乏单亲支持的另一方父母的关爱,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探视方可以增加探视方与非探视方直接抚养的子女之间的感情,形成对子女未来发展的关心,从而更加积极、自觉地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
蔡京律师道
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消除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