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享有什么权利-(评标专家很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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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评标专家,每年会有一次定期的培训,以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知识,进一步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我觉得失去评标专家的资格,对自己来说至少在经济上有一定的损失,我确实想把自己的评标专家保留下来。从我这几年作为评标专家来说,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作为评标专家,工作中以自己的意愿和身份,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招标投标法律知识来参与评标并表达自己的意见。
入选评标专家库有什么好处吗?
我于2016年入选工程交易招标评标专家库,经常会有各地工程交易平台邀请我去参加工作招标评标,每次评标都会按照评标的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的评标费。但是,每年也有一些让人苦恼的事情发生。我在2014年参加单位职称评审时通过了高级工程师,工作两年后,入选了行业系统的工程交易招标评标专家库,可以参加各地的工程交易招标评标专家。
在2019年之前,我那时候工作比较轻松,每个季度都会接到2至3个邀请我参加工程交易招标的电话,每次参加后,都会按照每天1000元的评标专家费。那时候,刚作为评标专家,自己的积极性非常高,一接到电话邀请,就会向单位请假去参加评标活动,我每个季度都会多收入3000元左右。在这种经常利益的促使之下,自己也觉得评标专家确实是一个好差事,心中希望能够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
可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参加评标可以多挣钱的事情,而且我热衷于参加评标工作的事情,也会让人传到领导那儿。后来,我去到领导那儿请假的时候,领导就会问我最近去过几次评标工作了,我知道领导的意思,也就逐渐打消了去评标的念头,只是偶尔去参加一次,不让领导觉得我经常为此请假。但是,作为一个系统的评标专家,经常不去参加被邀请的评标工作,专家库中就会给自己记录下来,并按照次数给自己减分,减分累计到一定程度就会取消自己的评标专家。
我觉得失去评标专家的资格,对自己来说至少在经济上有一定的损失,我确实想把自己的评标专家保留下来。后来, 不好意思向领导请假的时候,我每年就在自己休假的时候,去参加评标活动,不让自己减分,顺便给自己多挣一点小钱,还可以保证最低限度地保留下自己的评标专家。作为评标专家,每年还会有一次定期的培训,以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知识,进一步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前几年,一般都会组织到外地进行集中培训,行业系统内发电报召集到一个地方进行培训学习。对于一直忙碌的上班族来说,这无疑于一次休假。但是,在这两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系统内也不能组织到外地培训了,转为了网上培训、考试,每年有480分钟的视频教材,在规定的时间内学习完,参加线上业务考核合格后,作为对合格的评标专家的培训认定。
从我这几年作为评标专家来说,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作为评标专家,工作中以自己的意愿和身份,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招标投标法律知识来参与评标并表达自己的意见。二是可以参加各地的工程交易招标评标,可以得到按照评标时间结算的报酬,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三是通过参加各类工程招标评标,可以开阔自己的眼界,学习编制招标、投标文件的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评标专家是否有权对采购人的资格审查结果提出异议?
法律没有赋予评审专家提异议的权利,那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时,难到就不用表达了吗?当然也不是。在发挥自己专业特长、参与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专家很可能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此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来,但这也不是“提异议”的问题,而是“说明情况”和“沟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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