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男方赔偿多少费用,打胎男方要给打胎费吗

健康新闻 2023-05-01 18:58健康生活www.xingbingw.cn

  法律知识要点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流产,男方是否要承担相应费用?如果有,应该包括哪些费用?这个网站在实践中经常被问到这样的问题。现在,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同居期间,如果女方怀孕流产,男方应该承担哪些费用?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情况可能承担不同的费用。从司法实践来看,根据男方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来区分女方堕胎的费用和男方的费用更为合理,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此人没有主观过错。夫妻双方自愿同居,怀孕是双方的共同行为。怀孕后,女方自主选择流产或自身健康原因所致,男方主观上没有过错。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女方流产造成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女方以后不能生育或者很可能因为堕胎不能生育,男方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给女方,金额视情况而定。

  二。此人主观上有过错。同居,女方怀孕流产,男方主观过错。比如男方结婚后隐瞒已婚事实,以恋爱为名欺骗女方同居,女方怀孕流产;还有同居期间男方殴打女方导致流产等等。

  这些情况都属于男方主观上的严重过错,属于侵权行为。男方需要承担女方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还要赔偿女方精神损害。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考虑侵权后果的严重程度。比如男方以欺骗手段与女方同居,无论女方是怀孕还是流产,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导致女方怀孕流产,或者可能因为流产以后不能生育。这种侵权的后果是严重的,赔偿金额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第三,男女混合断层。也就是双方主观上都有对错。比如女方知道男方已婚,但还是选择和他同居,期间怀孕流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男方承担的比例应该降低。至于经济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来确定是否支付。比如女方因殴打导致流产,一般应支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明知男方已婚而同居并流产,这是双方的行为,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这个网站是为了让读者容易理解,所以我们对上述法律问题做一个大概的区分。如果一定要严格区分的话,可能远远不止三种情况。

  案例分享男方隐瞒已婚事实,以恋爱为名与女方同居。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并流产。女方在知道男方已婚的情况下,继续与男方同居,第二次流产。,法院认定该男子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具有明显过错,故承担80%的法律责任;女方在恋爱中未尽到谨慎义务,且明知对方婚后仍与自己同居,故承担20%的法律责任。

  案例简介

  原告范某梅起诉称,原告在朋友聚会上认识被告,被告多次要求原告做其女朋友,并表示要与原告结婚。原告对感情一直很谨慎,在被告的一再哄骗和追求下,原告才与其交往。

  原告是在被告于2014年3月怀孕后才发现被告已经结婚生子的事实。被告骗原告说要和他老婆离婚,其实被告不想让原告生孩子。2014年6月9日晚,被告为原告准备粥,原告

  流产后,原告一直身体不适,在家休息了几个月,但被告并没有把原告的身体当回事。2014年8月,被告致使原告怀孕。被告知道后,仍要求原告打掉孩子。考虑到自己是大龄青年,如果再流产可能会造成终身不孕,他真的不敢冒这个险。被告在劝说原告堕胎失败后,并未询问原告,并多次威胁原告,对其进行人身攻击。

  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巨大痛苦,故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57784.24元、误工费20万元、交通费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被告称原告关于被告在婚姻状况上欺骗原告的陈述是不真实的。原告在相识之初就知道被告有家庭和孩子,因为原与被告是微信好友,被告经常在微信上传孩子的照片。被告愿意分摊医疗费用,其他请求没有依据。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请求。

  判断观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纠纷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但如果一方在双方交往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侵害了对方的民事权益,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现被告隐瞒其已婚事实,导致原告与其建立恋爱关系并发生性关系。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社会公序良俗,被告有明显过错。原告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后怀孕流产,原告身体受到损害,精神受到刺激。,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告诉自己,她对自己的感情非常谨慎,但在决定与被告发生恋爱关系之前,没有尽到对被告婚姻状况等重要信息的基本审查义务,从而让自己处于可能受到损害的境地,自己也有过错。,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被告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原告在第一次怀孕后明知被告的婚姻状况,但在第一次怀孕流产后仍自愿与被告发生性关系,导致原告第二次怀孕。考虑到原告、被告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知晓从事相关行为的后果,故原告因第二次怀孕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原告、被告双方均摊。所有的费用分担问题都要由法院根据责任比例来决定。

  原告要求的金额太高。考虑到此事对原告身心健康的影响以及双方的过错,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9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胡

  某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樊某梅支付医疗费22153元 ;被告胡某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樊某梅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九万元。

  律师点评

  该案件中,原告樊某梅因受被告的欺骗而与其同居并第一次流产,但原告樊某梅此时已经知悉被告已婚的事实,但原告仍然与被告同居,并导致第二次流产。所以,综合全案事实来看,原、被告双方在主观上属于混合型过错,法院对原告因第二次流产产生的费用双方各分担50%,对于其它费用由被告承担80%,原告自行承担20%,并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9万元。

  有人开玩笑说“恋爱有风险,同居需要谨慎”,“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都是耍流氓”,这些段子不是没有道理,尤其是女方更容易成为受害人。所以,本站提醒,在对待自己的婚姻问题上,作为成年人,应当承担一定的审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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